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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4/10/25|来源:市政府办公室|专栏:本市政策

定政办发〔2024〕41号
 
 
 
各县区人民政府,定西高新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,中央及省属在定各单位:
 
      根据我市低保工作实际和制度建设要求,市政府决定废止2013年9月28日印发的《定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》(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)。
 
     自本通知印发公布之日起,该文件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文件废止后,相关工作严格依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 
 
 
 
 
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 
2024年8月1日
 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