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 2019/03/21|来源: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|专栏:惩戒案例
时下,保健品市场琳琅满目,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,很多保健品商家费劲心思。这中间也有个别商家失诚信、起歪心;走偏门、赚脏钱。近日,岷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“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”及“陇原护老”专项行动时查处了一起针对中老年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件。
经调查发现,违法行为人石某从郑州某公司购进一批丽福健牌减肥仪(仅为普通减肥器材,非医疗器械),以免费体验、听讲座为噱头,煽动中老年体验者在其经营场所内购买减肥仪。为达到使消费者快速购买的目的,石某在缺乏任何证据支撑的前提下,移花接木、神吹功效以达到大肆宣传购买的目的。
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,进入处罚听证告知阶段,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和《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石某作出了拟处罚60000元的决定。
岷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:切勿听信将保健品比作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。保健品不是药品,购买时要通过正规渠道,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品。如遇有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疾病治疗、功能预防的应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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