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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场净空家鸽、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控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5/05/13|来源:本站原创|专栏:公告

      为切实加强机场净空保护,确保军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,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军用机场净空规定》、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空军机场鸟击防范工作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     一、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

      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:以机场为中心向南北辐射20.1km、东西辐射13.1km区域,具体位置如下:

      洮阳镇、南屏镇、衙下集镇、玉井镇、龙门镇、八里铺镇全部村(社区)。

      新添镇:上街村、三十里墩村、潘家庄村、潘家堡子村、王魏家村、联丰村、河湾村。

      峡口镇:马家岔村、樊家岭村、陆家湾村。

      二、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管控下列活动

      (一)管控“低慢小”航空器。放飞影响军用航空器飞行安全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具有“低空超低空飞行,飞行速度较慢,不易被雷达发现”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航空器和空飘物。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滑翔机、动力伞、飞艇、民用无人机(含视觉定位穿越机)、热气球、孔明灯、气球(主要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:无动力驱动、无人操纵、轻于空气、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。系留气球:系留于地面物体上、直径大于1.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.2立方米、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)、模型航空器(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)、风筝(特指飞行高度120米以上的中空、高空、特高空风筝)等。

      (二)申请途径。单位、个人因拍摄、文化活动所需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,必须先经临洮县公安局(联系电话:0932-5914512)备案并报机场飞行管制室(联系电话:0932-6925307)批准后,方可在报批区域及时间内飞行。放飞单位、个人需对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细致检查,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,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防止航空器突发故障等特情,掉落在机场区域内,影响飞行安全。

        三、鸟类生境管控警戒区范围

      鸟类生境管控警戒区范围:以机场为中心向南北辐射8km、东西辐射8km区域,具体位置如下:

        洮阳镇:纸坊社区、西湖社区、番城社区、金街社区、城中社区、阳光社区、椒山社区、光明社区、瑞新社区、文庙巷社区、南槐巷社区、南园村、旭东村、五爱村、木厂村、西街村、洮丰村、马家窑村、祁家滩村、杨家店村、车刘家村、 南街村、瑞新村、东街村、北关村、河口村、李范家村、闫吴家村、阳洼村。

      玉井镇:店子村、岚观坪村、杨家台村、中营村、白塔村、朱家坪村、南丰村、宋家坪村、袁家湾村、曹家岭村、韩家寨子村、番寺坪村。

      衙下集镇:中川村、联合村、紫松村、衙下村、单家山村、洛家窑村。

      龙门镇:东五里铺村、大寨子村、四合村、农盟村。

       四、鸟类生境管控警戒区管控下列活动

      (一)管控家鸽放养。在鸟类生境管控警戒区从事鸽子养殖、放飞、训练的鸽子养殖户,不能随意放养鸽子、不能干扰部队正常工作、不能影响飞行训练安全,要主动与机场场务部门联系备案,上报养殖情况,协助其建立完善鸟情数据库。

      (二)申请途径。鸽子养殖户在从事放养活动时,必须经机场场务部门(联系电话:0932-6925072)批准后,方可在报批时间内放养。

      五、违反上述规定涉及的法律责任

      违反上述规定的,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制止、严厉查处;存在涉及偷拍军事设施、影响飞行安全、造成军事利益受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     六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。

        特此公告

 

临洮县人民政府

2025年5月13日